2015年11月1日 星期日

是甚麼令潮童變柒頭?

對不起,這個標題出現粗口字眼,但恕小弟才疏學淺,實在找不到比這個詞更傳神貼切形容我現在的狀態。

(台灣、內地朋友:廣東髒話博大精深,實難以三言兩語解釋清楚。「柒」是陽具的意思,而我在本文引用的是「柒頭」的其中一個用法,形容人外貌、打扮非常笨拙。另一種較常用的意思是指行為笨拙、白痴的人。)



「你為甚麼放棄自己?」

這大半年,不少同事察覺我的衣著打扮漸趨平實,直接點講就是「老套兼核突」。每天穿同一條破洞的直腳鬆身長褲、殘舊得連走路都辛苦的皮鞋(所以每天回到辦公室才換)、脫色發白的襪子、下班時覺得冷就直接穿公司送的醜外套⋯⋯

總之慘不忍睹,十年前的我看見現在我這個模樣一定馬上跳海﹐免得成長後變成這樣。

由讀書時代開始我已是眾所周知的「潮童」﹐雖然太貴的名牌我不會買,但以男生來說是非常愛打扮。因此朋友們也以「MK仔」形容我,雖然不認同男生愛打扮就等於「MK」,但我也不太介意。


大學時代,記得一次到戶外寫生,「藝術家」嘛!當然要由形象開始,一副當年流行的陳冠希Hip Hop造型,闊衣大袖滿身飾物。連教授也感慨道:

「我們班上誰最愛打扮?女的是XXX,男的就一定是Linus啦!」

真是個最大的讚美。

樂隊演出,「Band友」嘛!當然可以更放肆。皮褸、長boot是必備,窩釘、鐵鏈也能接受,甚至漂染藍髮也有認真想過。



澳洲Working Holiday的早期,第一次到田裡工作,那天早上我如常洗個澡、Gel好頭、穿上「我以為」最普通的衣服,同住的人看見我,「當堂嚇一跳,然後得啖笑」。

「你不能穿這麼漂亮下田去啦!你會超髒的!」然後拿出一套超醜的連身工作服叫我換,穿上一刻真有點想哭。

後來到日本留學,潮流文化大國啊!正式由「MK仔」進化成「原宿系」、「視覺系」,每季買新衣服是必然的,沒有甚麼比在原宿、下北澤走一轉更令人興奮的事。日本人不會歧視愛打扮的男生,且對另類外型的接受程度也比香港高得多。多層layer的上衣、鮮綠色的窄腳褲、一頭漂染金髪,走在原宿街頭根本已算是較平實的一群。

到現在最喜歡的還是在日本期間的那個我。


究竟我是甚麼時候開始「放棄自己」呢?

其實我沒有放棄,反而有點覺得是「找到自己」。

兩年沒有買新衣服、三年沒有買鞋(現在能穿的鞋只剩下兩對)、飾物基本上都不戴了,只是偶然會拿舊的頸鏈、手帶來用用,但因為衣服不是太舊就太老套,根本難以配襯。

為甚麼會變成這樣?

簡單,就是省錢嘛。

自從發現自己真的很喜歡旅行,甚至想以旅行作為我的終身事業,我就知道選擇這條路必定要有所犧牲。

衣、食、住、行,最先能犧牲的就是「衣」,只要有得穿就解決了。

起初有意識地只容許自己一年買一次衣服,拿舊的「潮服」精心配搭一下還是可以很好看,到後來衣服變舊了、退潮了,不知不覺原來已習慣了不修邊幅。隨隨便便拿起衣服就可以出門了。

而這個意識也漸漸影響到其他購物習慣,不是「必需品」就不買。玩具、擺設、香薰通通都不買,唯一會買的是書,因為書對我是必需品。有時候有些大減價,朋友們都說「好抵!好抵!省很多錢!不買就笨」的時候,我走了一圈還是空手而回,很笨嗎?如果那東西本來我就不會買,它有多便宜也跟我沒關係吧?

就這樣,煉成了今天這個我。



為了夢想可以去到幾盡?潮童變柒頭,在所不惜。

而且,放棄了曾經以為很重要的事,我還是活得好好的。

這柒頭走在路上,不但不覺害羞,還彷彿比以往躲在裝扮背後的那個自己更有自信。

終於找到真正屬於自己的路,自然就能昂首闊步。


去吧!柒頭!

4 意見:

  1. 我覺得你係品味唔同左。人也由注重外在轉化成為愛在旅行中的深層體驗體會。變得向內在化發展!希望看到更多你由旅行中的特別經歷!

    另外,覺得你形容自己的轉變的形容好攪笑!加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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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現在看上去更加樸實,很好啊
    看得出[對夢想的堅持]在你心中所佔的重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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